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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花一万请伴游发生关系后又偷走是否构成盗发布日期:2023-10-19 15:52浏览次数:

  广东河源一名男子花了一万元请了一名女大学生做伴游,但在与她发生关系后,却偷偷地拿回了这一万元,并逃之夭夭。

  女大学生发现自己被白嫖后,气愤地报了警。结果,两人都因为涉嫌嫖娼而被行政拘留,并被罚款。男子还因为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让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
  这个男人叫李某,开着货车跑来跑去,已经过了30岁,还是单身汉。他有时候会在网上找一些“伴游”陪他玩玩,想要解决自己的生理和心理问题。

  他认为“伴游”服务可以让他体验到恋爱的感觉,而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。他也觉得“伴游”服务比一般的嫖娼更有趣和刺激,因为他可以和女性有更多的互动和沟通。

  今年3月份的一天,他在河源市送完货后,在旅馆里看到了一个招“伴游”的广告。广告上写着:“本人女大学生,年轻漂亮,性格开朗,可以陪你玩一天,只要1万元。”

  广告上还附有一张女大学生的照片。照片上的女孩子长发飘飘,眼睛大大,笑容甜甜,看起来很清纯和可爱。

  李某看了广告后,心动了。他觉得这个女大学生很漂亮,也很有气质,是他喜欢的类型。他想象着和她一起玩的场景,心里很兴奋。

  他打了广告上的电话,联系到了一个自称是当地女大学生的徐某。徐某告诉他,她是一个“伴游”工作者,可以陪他玩一天,但要收取1万元的费用。

  李某虽然觉得有点贵,但是被徐某的照片吸引了,就答应了。他和徐某约好了第二天早上在旅馆见面,并给她发了自己的房间号。

  他先给了她5000元作为定金,并约定晚上再给剩下的5000元。然后,两人就出去玩了。李某带着徐某去了河源市的几个景点,还请她吃了饭。徐某表现得很温柔和贴心,让李某感觉到了恋爱的甜蜜。

  晚上回到旅馆后,两人又发生了关系。事后,李某将剩下的5000元放在了徐某的包里,并对她说:“你真是个好女孩,我很喜欢你。”徐某听了也很高兴,并说:“我也喜欢你。”两人相拥而眠。

  然而,李某并没有真心喜欢徐某,他只是想白嫖她而已。当夜深人静时,他偷偷地起床,从徐某的包里拿回了那1万元现金,并悄悄地离开了房间。他打算坐车离开河源市,并换个手机号码和微信号码,以免被徐某找到。

  徐某在和李某度过了一夜之后,第二天早上醒来,发现床上空无一人。她以为李某去买早餐了,就没有多想,继续躺在床上等他回来。

  可是,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,李某却始终没有出现。徐某开始有些不安,她起身穿好衣服,走到桌子旁,打开自己的包。

  徐某气得要死,她拿起手机,拨打了李某的电话。可是,电话那头只传来了“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”的提示音。

  她又给李某发了微信,也没有回复。她感觉自己被玩弄了,心里非屈和愤怒。她决定报警,想要追回自己的钱,并让李某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  徐某来到了附近的派出所,向讲述了自己的遭遇。听了后,也很惊讶。他们没想到竟然有人会这么无耻,不仅嫖娼还要白嫖。

  他们发现李某已经坐车离开了河源市,正往广州方向赶。他们立刻通知了广州市的警方,请求协助抓捕。

  不久后,李某就在广州市的一个汽车站被警方抓获。他被带回河源市接受审讯。面对警方的质问,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,并表示后悔和悔恨。

  他说他当时只是想白嫖一下,并没有想到会闹出这么大的事。他说他并不是一个坏人,只是一时贪图享乐而已。

  警方对李某的辩解不予理会,认为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和嫖娼罪,依法对他进行了处理。经过法院的审判,李某因为涉嫌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
  这是因为他在与徐某发生关系后,故意将自己给出的1万元现金从徐某的包里拿走,并逃离现场,严重侵犯了徐某的财产权。

  徐某也因为涉嫌嫖娼罪而被行政拘留10天,并处罚款2000元。这是因为她在网上发布了“伴游”广告,并与李某达成了易的协议,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。

  两人都表示深感悔恨,并向对方道歉。李某说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和后悔,他说他当时只是一时冲动和贪心,并没有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后果。

 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。很多人都对李某的行为表示愤慨和鄙视,认为他是一个无耻之徒,不仅违反了法律,也伤害了徐某的感情和尊严。

  同时,也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,避免陷入类似的麻烦和纠纷中。只有这样,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文明、和谐、安全的社会。